案例分析:小聪明遇到大数据,三家加油站税务稽查案例的启发

 

 

 

春节后,税务总局公布了三起加油站偷税案件。在案例细节中,看到了利用第三方平台收款等方式的隐匿收入情况,业务模式存在销售给个人to C端情况的企业老板和财务,看看是否存在类似财税风险。

这些案例暴露的财务管理问题,部分中小企业可能也存在。

我先来同步一下加油站的税务要求信息,方便理解案例中的关键情况。

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加油站的大部分用户是个人,也有部分企业加油要开票。由于成品油属于特定管理品类,需要加油站安装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进行管理。

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需安装在加油机及业务系统中,通过本地采集端与云端服务端协同工作,实现数据实时上传。税务部门通过该系统可精准监管税收,而加油站需配合安装并确保网络畅通。

 

 

那通报的加油站,想了什么“聪明”招来应对智能税控系统呢?

我来给大家梳理一下。

 

 

罗定市**石油经营有限公司,这次是稽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办案的案例。

他们用设置技术参数来自动计算申报收入记录,推送计算后的前端数据同步上传到税务部门的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

厉害吧。

“该加油站使用的油站管理系统可以设置“作弊模式”,当设备参数比率设置为0时,加油机主板中加油累计数和税控系统的累计数,会随实际加油量的增加同步增加,全部数据会上传至税务机关的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而当设备参数比率设置为3:1时,每3笔加油订单中,只有1笔加油订单会同步上传至税务机关的加油站智能税控系统。”

你可能会想,那收款怎么对应起来呢?

由于加油站主要是to C业务,一般是刷卡和扫码收款等方式,款项不是直接由个人收款,而是先由第三方收单平台收取加油站货款,然后将收取的货款结算至指定员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以便隐匿销售收入,且不进行纳税申报。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申报的数据会被关注到。

该加油站被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2万元,其中少缴增值税等税费681万元,罚款滞纳金671万。

花了时间精力和费用做的“作弊系统”,又交了671万元学费,午夜梦回时,公司老板有没有后悔呢?

 

 

图木舒克市东城迎宾加油加气站,专研智能税控系统也是一把好手,只是税务知识了解不够,被发现了。

艺高人胆大,加油机经过专门设计,可以在不破坏铅封的情况下直接打开盖板,更换了自行设计的作弊主板,通过电脑安装的软件远程设置加油机作弊规则,实现将人为修改过的数据上传至加油机主板。

这样的人才不去搞科研,有点浪费了。

那他们为什么会被发现呢?他们周围的加油站没有这样的专业人才,就按照实际数据进行申报,问题就出在申报数据上。加油站开在市区繁华地带,生意火爆,估计不少税务局人员也会排队加油。申报收入却低于市区周边加油站,同时出现了一个异常情况:申报的开票收入远高于未开票收入,不符合加油站经营常规,且税负率极低。

你说他们不懂税,他们还知道管理资金流水,估计短视频的内容也学了不少。

“这里面多数是我和亲戚朋友的资金往来,不是加油站的销售收入。”面对检查人员依法调取的资金流水,曾某这样辩解道。(像得了指点一般)

使用某第三方收付软件进行收款。该软件通过搭建支付通道,利用聚合收款码实现微信、支付宝、云闪付、POS机、现金等多渠道收款,并通过后台设置收款规则、单笔收款最高限额等指标,按照一定比例将销售油款分配至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账户。(科技方法也用得溜)

老板对把关的技术很有信心,只保留申报数据。(上一个案例还留存了实际销售数据)

“我们的加油机都是正规厂家过来安装的,加油机记录的数据都是准确的,我们申报的数据和加油机是一致的。”经营者曾某在面对检查时说(对成果有自信)

设置了一套收款规则的分账系统,这些都做足了功课。后面还通过汇总收款数据信息,推算销售收入。

税负率极低,其实也做了规划,用私人账户买油不索取发票,对外销售时也不开具发票,油品购销“体外循环”不过账,隐匿收入2944.2万元,只是忽略了大数据对同地区同行业比较申报数据,会自动查找异常情况。

2021年10月,刚接手加油站的曾某及其合伙人在安装加油机时便起了“歪心思”,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将销售数据“随心所欲”地修改,还是栽了跟斗。

少缴增值税等税费533万元,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93万元。滞纳金、罚款共计260万。

你说,曾某会不会反思呢?会反思什么呢?

 

 

云南丘北县树皮岔路加油站,看公司名称,不是繁华地区,科技手段有但不多,他们也琢磨出自己的方法。

他们是文山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接到上级下发及公安部门移送的线索,做的是突击检查。

考验他们的日常运作时候到了,上级发文,估计是检测到隐匿信息了,还是多部门协同检查,他们又是如何面对呢?

税务部门读取加油机成品油销售数据,公安部门检查加油机主控电脑,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加油站进行查封并暂停经营。

用的方法比较直接:删除电脑数据,不记台账。

检查人员发现,加油机主控电脑数据会实时更新,且删除后无法获取完整数据,而现场仅留有部分“手工账”和零散单据,销售记录凌乱且残缺不全,且未发现出入库台账等。

你能怎么办?

关键是人家老板在千里之外遥控管理,不露面,有点像武侠片里面的神秘大佬。

实际控制人蔡某是外省人,因身体原因不在云南,便指派同乡林某负责加油站的日常管理。

林某说,该加油站平时没有做销售台账,通常由加油员在加油时用其本人的微信收取加油款,再统一转账给微信名为“树皮岔路加油站”的微信号,但林某称其并不知道“树皮岔路加油站”的微信号是由谁控制。(你信吗)检查人员也暂未能取得该微信号交易的汇总金额,实际控制人蔡某也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露面。

后通过排查分析加油员的微信流水,联合公安、银行等部门查证,最终锁定“树皮岔路加油站”的微信号是由实际控制人蔡某注册使用。依法调取该加油站对公账户银行流水和蔡某本人微信流水。

微信流水出来了,站内加油员转入收款,资金转入时间相对固定,款项往来存在“时间连续、单项转入、非整数金额”等特点。

没有台账销售信息,有资金流水,收入金额也可以计算出来了。

这个加油站,原来是做了隐匿规划的,加油站会给每名加油员办理一张可以关联加油机系统的员工IC卡,每天上班时会充值一定金额,加油员在给客户加油时通过IC卡控制加油量,并扣除与其微信收取的加油款等数值的金额,财务人员通过核对上下班IC卡的差值与加油员提交的微信收款数进行对账,核定当天的销售收入。(说实话,我不大明白他们的计算方法,建议财务遇到老板这样的要求,拒绝比较好,又不是非他不可)

他们估计没有想到还有查个人微信流水的大招。

花费心思也付诸东流了。

确认了该加油站利用个人微信隐匿账外销售收入2072.76万元,造成少缴纳增值税等税费252.77万元的违法行为。补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27.41万元,其中罚款、滞纳金174.64万元。

又是一个爱专研的老板,以后换个好的专研方向吧。

 

 

2024年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高风险加油站272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57.89亿元。

这三家加油站是其中的缩影。

从这些案例,我们也能看到部分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财税管理一知半解

好多中小企业的财税管理,在短视频上学了一些皮毛,去研究私人收款的体外循环流程。没有专业的财务顾问把关,对税务政策也是一知半解,觉得自己是大无畏又勇敢的孤勇者。

上述案例里的加油站,随意篡改数据、公私账户不分,完全就是在税务风险的钢丝上跳舞,不出事才怪呢!

2、 对大数据心存侥幸

有些老板总觉得自己运气好,自己的违规操作不会被发现,为了少交税,去铤而走险。可现在税收监管越来越严,大数据监控、多部门联合执法。

这几天你有看过马斯克高效查账的新闻吗?六个工程师几天就把美国三个部门的账务审查得底朝天,这个标杆出来,查疑点的效率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会比现在更快更精准地发现疑点。一旦被查出来,高额的罚款、滞纳金,还有企业信誉受损,就像一句词“一夜回到解放前”,太不划算了!

案例中的曾某在2021年10月接手时就开始动心思了,这几年估计也曾心里偷着乐呢,只是没有想到付出了260万的学费。

3、经营理念 “跑偏” 了

部分老板一门心思想着怎么在税务上钻空子,多赚点快钱,却忽略了合规经营才是企业的立足之本。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不仅让企业陷入税务危机,还把企业未来的发展之路给堵死了,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吗?

这几个老板,脑子还是很活络的,就是方向走偏了,不然以他们的聪明,用到经营上,正常纳税也挣回来了,而且晚上还能安心入睡。

 

各位企业老板们,税务合规就是企业经营的底线,千万不能踩!希望能从这些案例里吸取教训,赶紧回去排查一下自己企业有没有类似的问题(也可以找李老师检查)。别让税务 “雷区” 把咱们辛苦打拼的事业给炸没了,那可就太得不偿失啦!

如果想要做好财税合规,欢迎联系李老师~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882号)

2、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4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公布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的通知 国税发〔2000〕76号 2024年12月27日起全文废止)

5、关于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意见(银保监发[2020] 21号)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法规部分均出自政府相关规定,只做汇总便于查询。